曲礼下

本篇继续阐述“礼”的重要性和为人处世之道,记录日常礼仪、丧葬、祭祀礼仪、君臣之礼、军礼和记述天子、诸侯之礼以及相关职官制度、称谓,所举事例没有逻辑可循,和上部分的思想内容也没有什么较大差异,古人之所以将《曲礼》分为上下两部分,主要原因是本部分“简册重多”。
君子行礼,不求变俗。祭祀之礼,居丧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其国之故,谨修其法而审行之。去国三世,爵禄有列于朝,出入有诏于国,若兄弟宗族犹存,则反告于宗后;去国三世,爵禄无列于朝,出入无诏于国,唯兴之日,从新国之法。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已孤暴贵,不为父作谥。居丧,未葬,读葬礼;既葬,读祭礼;丧复常,读乐章。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振书、端书于君前,有诛。倒侧龟于君前,有诛。龟、几杖、席盖、重素、袗绤,不入公门。苞屦、扱衽、厌冠,不入公门。书方、衰、凶器,不以告,不入公门。公事不私议。
君子出使他国,不要改变本国的礼俗。祭祀的礼仪,守丧的服制,为死者哭泣的位置,都如同本国的旧礼俗。小心地遵循本国的礼法,审慎地实行。如果离开本国已经三代了,族中仍有人在本国朝廷做官,那么出入往来他国仍要报告本国君王。如果本国仍有兄弟和宗族在,遇有喜事或丧事仍要向本国的族长报告。如果离开本国已经三代,族中已经无人在本国朝廷做官,出入往来他国就不向本国君王报告了,只有在他国做了卿大夫的时候,才遵从新国的礼法。君子不幸去世父亲就不再改换名字,父亲死后即使大显贵,也不为亡父作谥号。守丧而未出葬,研读有关丧葬礼仪的书;葬后,研读有关条礼的书;除丧恢复正常生活,研读有关诗乐的书。守丧期间不谈乐事,祭祀时不谈凶事,公庭上不谈论妇女。在君王面前拂去书籍上的灰尘,或整理书籍,要受到责罚;在君王面前弄颠倒了苫草,或弄翻了龟甲,要受到责罚。龟甲、苫草、几、杖、丧车上用的席和伞盖、穿白色的衣裳、穿单薄的细葛布或粗葛布衣裳,不得进入宫门。穿草编的丧鞋、把衣襟按在腰带间、头带丧冠,不得进入宫门。记录宾客所赠送葬物的方版、丧服、丧葬所用器物,不事先报告,不得进入官门。官府的事不得私下...
国君春田不围泽;大夫不掩群,士不取麛卵。岁凶,年谷不登,君膳不祭肺,马不食谷,驰道不除,祭事不县。大夫不食粱,士饮酒不乐。君无故,玉不去身;大夫无故不彻县,士无故不彻琴瑟。士有献于国君,他日,君问之曰:“安取彼?”再拜稽首而后对。大夫私行出疆,必请。反,必有献。士私行出疆,必请;反,必告。君劳之,则拜;问其行,拜而后对。国君去其国,止之曰:“奈何去社稷也!”大夫,曰:“奈何去宗庙也!”士,曰:“奈何去坟墓也!”国君死社稷,大夫死众,士死制。
国君春天打猎,不能包围整个猎场,大夫不能猎取整个兽群,士不猎取幼兽和禽蛋。荒年,收成不好,君王用膳不杀牲,马不喂粮食,驰道不须整治,祭祀不设钟磬,大夫不再加餐稻粱,士在饮酒时不奏乐。国君不遇灾变,佩玉不离身;大夫不遇灾变,不撤掉钟磬等乐器;士不遇灾变,不撤去琴瑟等乐器。士献礼物给国君,国君不接受,后来国君问士说:“如何得到这些东西的?”士先稽首再拜,然后回答。大夫私事出境,一定要申请,同来必定呈献礼物。士私自出境,必须申请,回来要报告。国君慰劳,要拜;问起私行事情,先拜而后答。国君要流亡他国,就劝告他说:“怎能离开社稷呢?”大夫要离开国家,则说:“怎能抛下宗庙呢?”士要离开国家,则说:“怎能舍得祖宗的坟墓呢?”国君当为社稷而死,大夫应与士卒同存亡,士应为执行君命而死。
五官之长,曰伯,是职方。其摈于天子也,曰“天子之吏”。天子同姓,谓之“伯父”;异姓,谓之“伯舅”。自称于诸侯,曰“天子之老”,于外曰“公”;于其国曰“君”。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,曰“牧”。天子同姓,谓之“叔父”;异姓,谓之“叔舅”;于外曰“侯”,于其国曰“君”。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蛮,虽大,曰“子”。于内自称曰“不谷”,于外自称曰“王老”。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,曰“某人”,于外曰“子”,自称曰“孤”。
五官之长称为伯,是主管国家某方面事务的重要官员。他们觐见天子时,负责通报的要称他为“天子之吏”。他们如果和天子同姓,天子就称为“伯父”,如果和天子不同姓,天子就称他为“伯舅”。对于天下的诸侯,可以自称“天子之老”。在他们的封国以外,可以自称“公”;在封国之内,自称“君”。九州诸侯的首领进入天子管辖的地界,自称“牧”。他们如果与天子同姓,天子就称为“叔父”;如果与天子不同姓,天子就称为“叔舅”。对国外自称“侯”;在国内自称“君”。散处四夷的诸侯首领,如其朝见天子,负责通报的人就称他为“子”。他们在国内自称“不谷”;在国外自称“王老”。至于散处四夷的小诸侯,进入天子管辖的地界,自称“某国人”。在国外自称“子”;在国内自称“孤”。
天子当依而立。诸侯北面而见天子,曰觐。天子当宁而立,诸公东面、诸侯西面,曰朝。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,相见于郤地曰会。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,约信曰誓,莅牲曰盟。诸侯见天子曰“臣某侯某”。其与民言,自称曰“寡人”。其在凶服,曰“嫡子孤”。临祭祀,内事曰“孝子某侯某”,外事曰“曾孙某侯某”。死曰“薨”,复曰“某甫复矣”。既葬,见天子,曰类见。言谥曰类。诸侯使人使于诸侯,使者自称曰“寡君之老”。
天子背靠绣有斧钺纹的屏风,面南而立,诸侯面向北拜见天子叫“觐”。天子站在殿门与屏风之间,面向南,诸公面向东、诸侯面向西而拜见天子,这叫“朝”。诸侯在约定的日期之前相见叫作“遇”。诸侯在两国交界处相见叫作“会”。诸侯之间派遣大夫互访叫作“聘”。订立彼此必须信守的条约叫作“誓”。书面订立条约,在神灵面前歃血宣读叫作盟,诸侯朝见天子自称“臣某侯某”。诸侯与本国百姓讲话自称“寡人”。诸侯丧服未除,相礼者对吊宾称诸侯为“嫡子孤某”。诸侯主持祭祀,如果是祭宗庙中的列祖列宗,就自称“孝子某侯某”;如果是祭天神地祗,就自称“曾孙某侯某”。诸侯死,史策上应记为“薨”。招魂时应呼其字,高喊“某甫回来吧!”已葬之后,继位的诸侯在丧中朝见天子叫“类见”。继位的诸侯为去世的诸侯请谥叫“类”。诸侯派使者聘于诸侯,使者自称“寡君之老”。
列国之大夫,入天子之国曰“某士”;自称曰“陪臣某”。于外曰“子”,于其国曰“寡君之老”。使者自称曰“某”。天子不言出,诸侯不生名。君子不亲恶。诸侯失地,名;灭同姓,名。为人臣之礼:不显谏。三谏而不听,则逃之。子之事亲也:三谏而不听,则号泣而随之。君有疾,饮药,臣先尝之。亲有疾,饮药,子先尝之。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
各诸侯国的大夫,进入天子国内称“某士”,自称“陪臣某”;国外人称他“子”,国中之人对国外人说话,称他“寡君之老”。出使之人自称“某”。天子的活动在史书上都有记载,不可用“出”字,否则就意味着他犯了失去天下的大恶;各诸侯生前的活动在史书中都有记载,不能直接呼唤他的名字,否则就意味着他犯有什么大恶。对于犯下的这些大恶,在记入史册时君子是不会手下留情的。如果失去了国土,这算诸侯的一种大恶,史书上就会称呼他的名字;灭掉同姓之国,这也算诸侯的一种大恶,史书上也会称呼他的名字。作为臣子的,不当众指责君主。多次劝阻君主仍不听从,就要离其而去。子女服侍双亲,多次不听从劝阻;就号啕大哭,听任他们所为。君王有病,服药时侍臣先尝。父母有病吃药时应子女先尝。如果医术不精、经验不丰富的大夫,他的药物不要随便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