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乃讳。礼:不讳嫌名;二名不偏讳。逮事父母,则讳王父母。不逮事父母,则不讳王父母。君所无私讳,大夫之所有公讳。《诗》《书》不讳,临文不讳,庙中不讳。夫人之讳,虽质君之前,臣不讳也。妇讳不出门。大功、小功不讳。入竟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门而问讳。

【原文】
 
卒哭①乃讳。礼:不讳嫌名②;二名不偏讳。逮事父母,则讳王父母。不逮事父母,则不讳王父母。君所无私讳,大夫之所有公讳。《诗》《书》不讳,临文不讳,庙中不讳。夫人之讳,虽质君之前,臣不讳也。妇讳不出门。大功③、小功④不讳。入竟而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门而问讳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卒哭:古代葬礼,百日祭后,止无时之哭,变为朝夕一哭,名为卒哭。
 
②嫌名: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。
 
③大功: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,比“齐衰”稍细,比“小功”稍粗。“功”同“工”,意思是做工很粗,故称“大功”。这种丧服要穿九个月。比如,为堂兄弟、未婚的堂姊妹、已婚的姑、姊妹、侄女等服丧,已婚女为伯父、叔父、兄弟、侄、未婚姑、姊妹、侄女等服丧,都要穿这种丧服。
 
④小功: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,比“大功”稍细,故称“小功”。这种丧服要穿五个月。比如,为本宗的曾祖父母、堂姑母、已出嫁的堂姊妹等服丧,为母系一支中的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服丧,都要穿这种丧服。
 
【翻译】
 
早晚为死者痛哭的忌讳。按照礼的规定:不避讳同音的名字。两个字的名不必同时都避讳。得以服侍过父母的,就要避讳祖父母的名字。如果没有来得及服侍父母的,就不必避讳祖父母的名字。在君王的住所不用避私人的忌讳,在大夫面前要避君王的名讳。读《诗》《书》时可以不避讳;写文章时可以不避讳,在庙中祝告时可以不避讳。君王夫人的家讳,即使当着君王的面,臣也可以不避讳,这是因为妇人的家讳不出家门的缘故;服大功、小功期间可以不避死者的忌讳。进入他国的国境要先了解这个国家有什么禁忌。进入他国的都城要先打听当地的风俗。进入别人的家门要先问明这家的忌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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